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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药品新规:第三方平台需配备执业药师
发布时间:2024-07-22 19: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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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售药品新规:第三方平台需配备执业药师”的详细解答如下: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网购已成为常态化消费方式,药品网络销售活动也日趋活跃。为了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及地方层面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其中,对网络药品第三方平台及入驻平台的药品企业明确了药学人才配备要求,特别是执业药师的配备。

二、国家层面政策

1. 政策名称及实施时间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于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2. 主要内容

药学人才配备要求: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建立在线药学服务制度,由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开展处方审核调配、指导合理用药等工作。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数量应当与经营规模相适应。

第三方平台责任:第三方平台应当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承担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并建立并实施相关管理制度,如药品质量安全、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处方药实名购买、药品配送、交易记录保存、不良反应报告、投诉举报处理等。

处罚措施:对于未按规定配备药学技术人员或无法提供药师服务证据的第三方平台或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将面临不同程度的罚款,甚至可能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相关经营证件。

三、地方层面政策(以湖南省为例)

1. 政策名称及发布时间

《湖南省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于近期发布,具体日期可能因文章发布时间而有所变动,但均在讨论当前政策框架内。

2. 主要内容

执业药师配备:开展B2C业务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在湖南省内配备执业药师,执业药师配备数量应符合湖南省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的相关要求,并满足实际经营需要。

第三方平台要求:湖南省内企业开展第三方平台业务应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并设置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至少配备两名具有药学相关专业学历、执业药师资格和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的质量管理人员。

审核与监管:第三方平台应当对申请入驻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经营资质及能力进行审核,并建立登记档案。同时,第三方平台应对本平台上发布的药品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履行审核、监测、管控等管理责任。

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对于网售药品的监管都在不断加强,特别是对第三方平台和入驻平台的药品企业在药学人才配备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一举措旨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促进药品网络销售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对于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企业和第三方平台而言,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政策规定,确保药学人才的配备和药学服务的提供达到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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